有時您會收到客戶的特定要求, 要您購買稱為 “一般商業責任保險”(CGL)的保單。同一時間他們會要求您在這份保單之內必須包括 “產品責任保險”。
一般而言,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大部分的公司將會購買一份涵蓋其大部分風險的保險 – “一般商業責任保險”。這份保單基本上已經涵蓋了不同種類的風險, 保障亦可以自由配搭, 例如: 公眾責任, 汽車,醫療,勞工保險等等。產品責任保險 – 作為保障公司風險的重要一環, 自然亦歸納在內。
在香港, 產品責任保險 是屬於獨立運作的, 通常並不會歸納在“一般商業責任保險” 裏面。所以當您的客戶要求您購買一份“一般商業責任保險”的時候, 他們極有可能只是要求您購買一份 產品責任保險。
當然您的客人可能不了解香港的情況, 而強硬要求你購買“一般商業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