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95 的 美 國 新 墨 西 哥 州 ,79 歲 的 Mrs. Stella Lieback到 麥 當 奴 買 了 一 杯 熱 咖 啡,當 她 坐 在 孫 兒 的 車 上,把 咖 啡 杯 放 於 兩 腿 之 間, 打 開 杯 蓋 要 加 糖 的 時 候,意 外 地 打 翻 了 咖 啡。由 於 咖 啡 實 在 太 熱,她 的 兩 腿 受 到 三 級 燒 傷。
陪 審 團 裁 定 麥 當 奴 的 咖 啡 過 熱 及 未有 充 份 的 警 告 標 語, 需 要 賠 償 及 罰 款 二 百 九 十 萬 美 元 (二 千 二 百 六 十 二 萬 港 元)!
我們必先了解甚麼是產品責任。
“任 何 一 件 產 品,如 果 引 致 *第 三 者 **人 身 受 傷 或 財 物 損 失,所 有 和 這 產 品 有 關 的 公 司 或 人 物,都 必 需 對 意 外 負 上 責 任。”
不論您的業務是生產、出售或轉售產品,都等同屬於您的產品。產品 的定義還包括所有零件、包裝及保証。甚麼算是 “有問題的產品” 呢? 在法律的觀念來說,有問題的產品是比正常的、同類型的產品危險,就已經是有問題。
問題類別:
*第三者包括一切有可能被產品所引發的事故而受到影響的人。
**人身受傷是包括肉體上及精神上的創傷。
產品責任保險主要承保範圍:
作為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和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的主要合作夥伴,我們得到了他們的的全力支持。這意味著我們將獲得他們最佳的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