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AGENT) 保險代理人是指代表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而在香港或從香港就保險合約提供意見或安排該等合約的人。 保險代理人必須同時獲保險公司委任成為代表並且須向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方可以從事保險業務。 在現有的制度之下: 1) 保險代理人,他們的負責人及業務代表受到**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及其管理守則審慎的規管。登記委員會有權對向其登記的保險代理人、其負責人或業務代表執行紀律處分。 2) 保險代理人受他們所代理的保險公司所監察。保險公司有權向其代理人進行核數。 3)根據保險公司法例第六十八條,保險公司必須為代理人對於客戶所作出的保險承諾及行為負責。 所以透過保險代理人(AGENT)購買保險,可以令你加倍安心。一來保險代理人受不同的制度監察及規管,大大提升保險代理人的專業資格與商業操守。二來,因為保險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洽談保險合約。 除了可以利用保險公司資源來提高效率,保險公司更需要為代理人所作出的承諾負責,無疑令到客戶得到多一份的保障。 **保 險 代 理 登 記 委 員 會 備存 一 份 獲 委 任 的保 險 代 理 人 的 登 記 冊 , 以 及 一 份 保 險 代 理 人 的 負 責 人 和 業 務 代 表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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